各单位、各部门:
为全面总结2021年上半年学校事业发展情况,科学谋划下半年工作,现将报送上半年工作总结、暑期重点工作以及下半年重点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1.本单位上半年工作总体完成情况。请各单位(部门),对照学校2021年工作要点和本单位工作计划,梳理总结本单位(部门)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总结包括完成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绩两部分,要求简明扼要,客观写实,分条目总结,尽量有数据支撑。(可参考附件1)
2.学校重点工作和专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请有关单位(部门),对照2021年学校重点工作和专项工作分解任务,通过OA督办系统逐项填写2021年6月30日之前的任务完成情况和完成进度。其中,任务完成情况填报须有数据支撑,尽量写实。
二、2021年下半年重点工作
根据中央、教育部以及省里有关高等教育领域的新部署、新要求,立足学校发展新阶段,结合“十四五”规划,对照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目标任务及学校年度工作要点,结合本单位(部门)工作实际,研究制定2021年下半年重点工作和暑期重点工作,要求紧扣学校中心工作,分条目描述。(可参考附件2)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做好上半年工作总结和科学谋划下半年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加以落实。
2.上半年工作总结与下半年重点工作,须经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并请各单位(部门)于7月2日前通过OA系统“总结计划”流程(见附件3)报送相关材料。
3.联系人:刘振平;电话:3015。
附件:
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2021年6月23日